筹募扩建校舍基金捐款奖励办法
北海中华总校筹募扩建校舍基金捐款奖励办法~
1. 捐款不论多少,均发正式收据
2. 捐款500令吉以上,照1.项奖励,芳名镌匾,永留纪念
3. 捐款2000令吉以上,照2.项奖励,另奉赠“热心教育”奖状
4. 捐款5000令吉以上,照3.项奖励,另赠热心教育银盾一座
5. 捐款10000令吉以上,照4.项奖励,并镶瓷照于礼堂永留纪念
6. 捐款20000令吉以上,照5.项奖励,并聘为扩建委员会名誉主席
7. 至建校筹款结束时,若被认为对领导筹款建校工作有特殊贡献的热心人士,本会有权
给予上述条文之外的特别奖励
注:凡捐款马币1000或以上的个人,将由校方发给免税收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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